1、严格遵循开锁登记手续;并在开锁前需委托人签字。
2、用户需开锁时,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与开锁地址相符;若与身份证地址不符或请邻居、居委会、公安局证明。
3、租赁房屋应出示租房协议和本人身份证,如遇租房协议(或身份证)锁在屋内须由邻居或物业或公安签字后方可开启;
4、摩托车、汽车驾驶员因有钥匙打不开或丢失钥匙时,驾驶员应出示行驶证及驾驶证(身份证)。如非本人时应由机动车所有人出具委托书并提供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由法院系统预约外出协助开锁时,应由法院出示开锁委托书;
6、由租房公司预约外出协助开锁时,应由租房公司与房主共同陪同到现场进行开启;
7、单位开启保险箱,须经该单位法人授权可方可开启,并为客户保守密码;
8、如遇居民住宅自来水管突发性破裂漏水或煤气突发性泄漏而影响居民公共安全时,应由民警或邻居见证方可开启;
9、验证后须按顾客提供的有效证明认真填写登记并由顾客亲笔签字(单位的加盖公章);
10、要求开锁员工恪守尽职,严格遵守开锁制度。